第四百零四章 天上断脊之犬要吠吠,地上无敌王爷要道谢-《当不成赘婿就只好命格成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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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竹林仙人眉头缠结,怒气更盛。

      “王十九身上肩负着我阆风城王家六千七百余名凡人子弟的性命、寿元。

      他已乾坤境界尚且不曾成仙,是在寻一处契机,受封成为仙境主,执掌一座仙境!”

      竹林仙人说到这里,陆景终于明了:“成为仙境之主,关乎阆风城王家六千余名凡人……仔细想来倒也不难猜测,王十九成了仙境之主,这六千余名凡人的寿元会更长些?”

      竹林仙人缓缓站起身来。

      此时王十九的元神越发在风雨中飘扬,即将散去,连带着神秘的仙人身影都飘飘忽忽,好像下一瞬间就会如烟尘一般散落。

      “正是如此……只是陆景,他落凡而来,不曾与你动手,你却杀了他。

      他如果能种出一棵道果树,再归天去,便会直登仙境,真正成为我阆风城王家的救星。”

      陆景静静听着。

      竹林仙人眼中杀意毕露:“我成仙人已然太久,我参加了三次灵潮大战,夺回了数颗凡间道果,令阆风城王家从一介奴仆之家,成为了琅风城中的凡人大族。

      我倾力培育王十九,对他寄予厚望,他是六千七百余王家凡人以及往后世世代代的王家人之希望……”

      “天阙之后,凡人若不成仙,就比如之前的奴仆之家王家,只是那些仙人的奴仆?”陆景打断竹林仙人的话,又缓缓摇头:“你也许说的太轻松了些,凡人三十余岁而死可就并非只是奴仆了。

      我知道天阙需要饮凡俗生灵之血才可始终那般强横。

      天上那些所谓的仙眷者其实是天阙、天关乃至整座十二楼五城、四百八十座仙境的血肉食粮……我说的可对?”

      陆景元神散发光辉,神念流转,这良多话语几乎出于一瞬。

      那竹林仙人先是一愣,神色忽然平静下来,他直视着陆景低语道:“天上凡人命格低贱,血脉弱小,自然扛不起仙气笼罩,自然死得更快些。

      天上凡人死了,反哺喂养他们的天阙、仙境便是还以恩泽,是大德之行。

      陆景,天上地下乃至整座宙宇,天地之真不增不减、不多不少。

      天上凡人过得辛苦,地上的凡人寿命却太过悠长,数量也太多了些。

      如果地上的凡人寿元二十,数量只有如今万中之一,那么天上的凡人便会更好过些。”

      竹林仙人点到即止,并没有说太多。

      可陆景却挑起眉头,自他那一道神念中迸发出一缕金色的剑气,那剑气高悬,照亮了整座虚幻的竹林。

      “不知仙人名讳?”

      那竹林仙人抬头,道:“书楼几位先生知道我的名讳,便是太玄京中崇天帝麾下那独臂道人、独眼和尚,也都记得我仙术玄妙。

      我名王拜玄,不久之后,等到这大荒山上真就种出第一枚道果,若你胆敢以三星照道果树,我必然会不择手段杀你。”

      “王拜玄?”陆景侧过头来,点头。

      可旋即他的语气一边,冷然道:“哪怕你是度过六重雷劫的乾坤,哪怕你还要比度过四重雷劫的王十九更强,可你……”

      “你终究是一条断脊之犬,你的脊梁已经被仙人打断,你那充斥雷光的元神上,只书写了二字,便是‘卑奴’,仙人压迫天上凡人,你却只敢对地上的凡人龇牙咧嘴。”

      “你心中其实早已有了答案,只是天上众仙势大,你又以大机缘、大运道、大辛酸成就了仙人之位,你其实觉得你与王家那些凡人有了大差别,已然足以俯视阆风城中的凡人,更可以对地上的凡人生杀予夺。

      可等到王十九成了仙境主,王家成为仙境住人,你那不愿启齿的凡人出身便会更高一筹……仔细看来,却不过只是对自己出身呲牙咧嘴的可笑之辈。”

      陆景娓娓道来。

      王拜玄眯着眼睛静默的听着,直至陆景说完,他这才想开口说话。

      恰在此时,陆景神念凝聚出来的金色剑光随意斩落下来,便如一抹斜阳带起数点寒鸦,王十九的残魄元神应声而碎,一同碎去的还有王拜玄的踪迹。

      金色的神念归于陆景元神。

      他忽然知道了古往今来,那些真正的天骄为何不愿登天成仙。

      有些许气魄,又怎会甘愿为奴?

      ——

      陆景与王拜玄看似说了许久,可神念交汇不过眨眼。

      公子将栖站在原地,他自然看到陆景入了王十九残魄眼眸中。

      可他却全然不愿理会其中那故弄玄虚的仙人,反而对王十九带下来的那颗眼眸颇感兴趣。

      “这颗眼眸便是这些天上客带下来的大凶之物?”

      “不知是哪一位仙人的眼睛,能够作为道果树的种子。”

      公子将栖眼中意味难明,继而又忽然长声笑道:“天上的种子终究是天上的种子,还要用仙气浇灌,就算有了仙气,就算真就长出道果树,那道果依然只能结出仙人的道。

      这也是天地之间的不公,仙人可吞人间灵潮果实,仙人的道却与我人间生灵泾渭分明。”

    
  “不过……你杀天上客确为大功,杀到了本公子的心坎上,有赏!”

      公子将栖行事太过随性,方才还要杀陆景,如今却长袖一扬,掷出一物。

      陆景随意探手,就将那飞来的东西拿在手里。

      是一枚令牌。

      “此乃我上宾令牌,我府上门客无数,天下受我恩泽者不知其数,可细数数十载岁月,我只赠出了三枚上宾令牌,陆景,你若有胆,自可来我大秦一游,看一看我大秦风光,看一看我雍大都这壮阔,我待你为座上之宾,亲自为你斟茶倒酒。”

      “等到我种下的道果树,果树发芽,你见了果树玄妙宏伟,见了其中珍奇,也许会回心转意。”

      公子将栖笑得越发豪迈,他瞥了一眼虞东神,道:“今日我杀不得你,十九马前卒成名已久,还需要我大秦老将拔卒。”

      “你这鹿潭神枪确为大机缘,天下鲜有,陆景赠你此宝,正好契合于你的气魄、精神。

      值得你今日前来冒险救他。”

      虞东神手握这鹿潭神枪,感知着自这神枪中流淌出来的滚滚气血,那元气自有一股盖世之意喷薄出来,无畏而又无惧,睥睨天下众兵。

      这一杆神枪对于虞东神而言,便是他的脊梁,也是他成道之基。

      “此枪能入我手,自然是我虞东神的大机缘,大公子,你邀请陆景先生去你北秦雍大都,我今日也在这重山城墙前邀请诸位前去过重安三州一观,看一看拦住北秦大军数十年的重安三州究竟何其苍茫辽阔,也看一看我重安三州儿郎铮铮铁骨。”

      虞东神一边说话,一边将银枪负在身后,他那匹骏马也踏前而至,来到虞东神身前。

      虞东神翻身上马,他拉着缰绳,面朝陆景,先是做了一个相请的手势,似乎是想要邀请陆景前往重安三州,前往重安王府。

      可不过眨眼时间,虞东神面露疑虑,眼中闪过些异样。

      他拍了拍坐下的骏马,对陆景笑道:“先生,九嶷山一别已经有年余时日,我身在重安三州,可也许多次想过与先生重逢又应当是怎样的景象。

      按我心中所想,你我应当策马行走于重安三州食石山上,或者行走于那天下知名的花海中,亦或者你我对酒当歌,怕膝怒斥天下宵小,睥睨天下儿郎。

      只是……如今不是时候。”

      虞东神远远指向太华山方向,道:“东神暂且不请先生做客重安三州,只因重安三州如今风雨欲来,又有太多双眼睛凝视。

      先生来重安三州,以先生的气性只怕会卷入其中。

      我不愿让先生去看那些欺软怕硬之辈的嘴脸,所以此次便不再相邀。

      等到这里的风波过去,我会走一趟远山道,也看一看昔日的天柱风光。

      只是不知先生是否会久留于太华山?”

      公子将栖听到虞东神的话,不由咧嘴一笑,他竖起大拇指,刚想要称赞虞东神重义。

      却听陆景司命宝剑归鞘,有锋芒顿敛,却又有一道寒光倾泻而下,不由令公子将栖眯起眼睛来。

      陆景先是笑着点头,后又问:“重安王要上太玄京去?”

      虞东神颔首,回答道:“王爷在重安三州待了太久,那床榻拘束了他的气魄、拘束了他的傲气、也束缚住了他的怒气。

      现在他恢复了几分气力,就想着故地重游,去离别太久的太玄京看一看。”

      “恢复了几分气力?我看是回光返照,而且前行之路坎坷,也许重安王走不到太玄京就要力竭而死。”

      无忌公子明知重安王看到陆景杀了那七位天上来客之后,就已经下了城墙,可他依然不敢去看重山城方向。

      可偏偏这位北秦世家主却紧紧握着左拳,几乎是在压抑着心中的惊恐,道出这样一句话来。

      虞东神瞥了无忌公子一眼。

      反倒是一旁的老女将苏女江却嗤笑一声:“那场天官之战若非是百里大上将护着你,你只怕早已人头落地。

      王爷气血罡风席卷,你便丢下了手中那把名剑三十六郡匆匆逃窜。

      没想到你回了北秦,倒是成了围杀我家王爷的英雄,令人发笑。”

      “时隔十余年,你再见我家王爷就莫要强撑了,就如方才一般跪下难道不好?”

      苏女江年已苍老,可眼神却十分清亮,其中含着的鄙夷、讥嘲顿时让无忌公子眼神阴沉似水。

      “压住心绪。”公子将栖道:“往日里你城府颇深,今日怎么这般好撩拨?”

      “见了我家王爷,他那颇深的城府连同心中养出的半分勇气都已经被击溃击散了,自然更容易喜形于色。”苏女江不依不饶。

      虞东神却不曾阻拦,他只与陆景行礼,继而看向公子将栖:“大公子,王爷要独行去往太玄京的这条路。”

      重安王世子只说了这么一句话,又朝着远处愣神的宁严冬招手。

      宁严冬早已被最初的神通风波卷至数里之外,他牵着的照夜马上气血萦绕,厚重非常,反而化作一面高墙,护住了宁严冬。

      直至那时,宁严冬才知晓原来这一匹白马竟然这般神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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